(转发)中国市政工程协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的通知》
现将中国市政工程协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的通知》(附件1)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按照《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办法》(附件2)的要求自愿申报。各会员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吉林省市政工程协会后,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并统一报送至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质量评价小组。截止时间:3月12日。
协会地址: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
1.《关于开展2023年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的通知》
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官网:https://www.zgsz.org.cn/h-nd-842.html